朱抿西挪用资金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我代理涉金额超过6315.3439万元的挪用资金罪案件,辩护观点是无罪。但最终法院采取折中处理判三年缓刑五年,很感谢审判长在该案中力所能及的担当,目前这算是为当事人争取到的最大利益。被告人上诉后,又撤回了上诉。现将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信息展示出来供读者参考。
被告人朱抿西,男,汉族,农村居民,广安旭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户籍地重庆市合川区,住重庆市合川区。因涉嫌挪用资金罪,于2015年9月25日被岳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30日被执行逮捕;同年11月12日被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岳池县公安局于2017年8月9日对被告人朱抿西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岳池县看守所。
辩护人刘亮,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件概述
岳池县人民检察院以岳检诉刑诉[2017]15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抿西犯挪用资金罪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25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鉴于本案案情复杂,二次退回公诉机关补充侦查,同时经本院报请,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22日批准同意延长审限三个月。本案开庭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岳池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邓红飞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朱抿西及其辩护人刘亮、李青峰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岳池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4月15日,被告人朱抿西在岳池县发起设立广安旭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旭辰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地岳池县奥帝鑫城B区A栋15号,法定代表人朱抿西,注册资本捌佰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2年2月,旭辰公司在岳池县投资开发“尚城国际”项目。截止2015年8月31日,该项目己销售房屋1301套(住宅1262套、非住宅39套),共收取购房款44117.8351万元(含代收的大修基金及契税411.2851万元)。旭辰公司本应将购房款全额存入岳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指定监管账户,按规定核拨用于工程建设。但在建设过程中,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朱抿西利用职务之便,陆续将部分购房款转存于自己私人银行账户上,把共计6315.3439万元挪作他用:将其中970万元以月息5%的高额利息,转借给蒋某1获利;将其中400万元,以重庆民熹房地产公司(朱抿西开设)的名义,投资到魏某位于重庆秀山县的佳农食品有限公司;将其中700万元投资到黄某2位于河南省固始县“东方财富广场”项目;将其中4245.3439万元投资到重庆西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重庆市大足区开发的“龙韵水岸”项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朱抿西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朱抿西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朱抿西辩称,2011年4月15日,我成立广安旭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时,注册资金只有800万元,其余的款都是我个人帮公司借的款,要用公司的钱还给人家。尚城国际出售房屋后,将销售房屋的款又转投其他项目,目的是用其他项目赚的钱来完成尚城国际项目的开发。汇给蒋某1的款,是我买地时向他借的款。我银行卡上的钱不仅是尚城国际项目的钱,还有其它项目上收的款,也包括私人借款。我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辩护人刘亮、李青峰的辩护意见:
被告人朱抿西个人资金与广安旭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金不能区分,旭辰公司注册资本只有800万元,但旭辰公司购买土地所花费的资金共1.4亿元,朱抿西将大量的个人资金借给旭辰公司,尔后旭辰公司部分资金转入朱抿西账户,这也可以视为旭辰公司还款给朱抿西。一人公司只有一个股东,挪用公司资金并没有侵犯到其他股东的权利,公司的行为是由法定代表人进行的,一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挪用公司的资金应当视为不能区分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即被告人朱抿西的行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公诉人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朱抿西挪用的资金,每笔资金来源并不能清楚证明是旭辰公司的资金。朱抿西转账给魏某的资金、蒋某1的资金以及投资到黄某2位于河南省固始县“东方财富广场”项目都是其个人账户资金转出,但不能证明其资金来源于旭辰公司。对于起诉书中指控的被告人朱抿西将4245.3439万元投资到重庆西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重庆市大足区开发的“龙韵水岸”项目。该笔资金系旭辰公司和重庆西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约定了由旭辰公司出资,重庆西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把所开发的项目转让给旭辰公司。这项合作系公司行为,不是朱抿西挪用公司资金作为个人投资或使用。
经审理查明:
2011年4月1日,被告人朱抿西拍得土地,同月15日,朱抿西在岳池县发起设立广安旭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旭辰公司),住所地岳池县奥帝鑫城B区A栋15号,法定代表人朱抿西,注册资本捌佰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朱抿西认缴出资8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0%,2011年4月以货币出资实缴800万元,公司执行董事朱抿西,监事蒋某2。2011年5月9日,旭辰公司交土地出让金5700万元,2011年11月8日,交土地出让金3000万元,2012年7月10日交土地出让金5300万元。2012年2月,旭辰公司在岳池县投资开发“尚城国际”项目。2013年7月1日“尚城国际”项目1#、2#、3#、7#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4年5月9日,“尚城国际”项目4#、5#、6#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截止2018年4月16日,该项目己销售房屋1334套,共收取购房款453756094.00元(含代收的大修基金及契税)。旭辰公司开发尚城国际项目时,开设了4个对公帐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信用社、农业银行),将所销售的购房款,银行按揭款,转入对应的对公帐户,现款转入朱抿西私人账户。岳池县住建局于2013年7月1日对“尚城国际”项目售房款进行监管,监管帐户银行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池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池支行。“尚城国际”项目从监管账户拨出金额共计211941007.00元。从2011年9月5日至2015年3月18日,旭辰公司通过公司账户向朱抿西个人帐户转帐7031.8万元。(因字数限制,剩余内容可查阅:http://blog.sina.com.cn/s/blog_152f2a4350102z7n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