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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君微讯 | 本所副主任肖志军为我市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专题轮训班授课
百君微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两院两部”《关于办理恶黑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文件,传达在北京召开的“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专题研讨班”的精神,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作用,重庆市律师协会成立“重庆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专题轮训班”,就刑事专项培训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与执业纪律等方面面向全市律师全覆盖宣讲。作为巡讲团成员之一,市律协刑委会副主任、本所副主任、刑辩中心主任肖志军律师于3月10日上午、3月24日下午分别在南岸区政府行政中心会议室、忠县海景大酒店宴会厅进行了两场培训,来自大渡口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和梁平区、丰都县、垫江县、忠县、石柱县在内的律师代表共计400余名参加。
会上,肖志军律师以亲自办理的多个涉黑案件为例,为参训律师解读了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法律要点与规范,明确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总体要求,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司法行政机关重点打击的十二种情形;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立法演进、历次全国性打黑除恶的专项行动进行归纳与对比,总结出本次扫黑与以往打黑的区别与辩护应作的准备。根据“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专题研讨班”的精神,肖志军律师特别指出,要准确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利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非法放贷讨债的犯罪、“保护伞”等犯罪的行为特征、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认真分析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认定标准,依法提出辩护意见。他强调,恪守辩护职责、配合司法机关查清涉案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坚守刑事司法原则和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就是刑辩律师职业定位的本质属性和价值所在。
最后,肖志军律师结合美国诉卡特勒案件,讲解了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应注意律师的庭外言论。他认为,基于维护司法职业群体的尊严、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的需要,鉴于刑辩律师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辩护、代理与风险防控,律师的庭外言论有必要引起高度重视。
 
通过此次轮训,让参训律师对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及法律适用,有了更加清晰、明确的认识,收到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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